律师档案
林俊茂
林俊茂律师
内蒙古 鄂尔多斯
律师统计
加载中...
网站公告
欢迎来到林俊茂律师的网站
文章分类
网站文章
我的好友
暂时没有好友
最近访客
友情链接
网友留言

  • 暂时没有留言

电信资费诈骗认定

分类:从业心得    时间:(2015-03-24 11:24)    点击:165

  电信资费诈骗认定

  第九条以虚假、冒用的身份证件办理入网手续并使用移动电话,造成电信资费损失数额较大的,依照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的规定,以诈骗罪定罪处罚。

  第十条本解释所称“经营会话业务数额”,是指以行为人非法经营国际电信业务或者涉港澳台电信业务的总时长(分钟数)乘以行为人每分钟收取的用户使用费所得的数额。

  本解释所称“电信资费损失数额”,是指以行为人非法经营国际法律电信业务或者涉港澳台电信业务的总时长(分钟数)乘以在合法电信业务中我国应当得到的每分钟国际结算价格所得的数额。

该文章已同步到:
发表评论
匿名:
验证码:   匿名评论
温馨提示: 林俊茂律师提供“婚姻家庭  人身损害  交通事故  刑事辩护  房产纠纷  ”等法律服务。
如果您有法律问题可以点此咨询林俊茂律师,林俊茂律师会为您的法律咨询提供解答。
您也可以拨打林俊茂律师的电话进行法律咨询:13347060519,咨询时说明来自法帮网能达到更好的效果。

林俊茂律师网
FABANG LAWYER
法帮网首页 | 法律咨询 | 鄂尔多斯律师 | 鄂尔多斯律师事务所 | 法律知识 | 法律专题 | 法律法规
林俊茂律师主页,您是第20292位访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