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设立登记有怎样的法律效力? |
分类:法规解读 时间:(2016-05-05 16:09) 点击:235 |
公司设立登记有怎样的法律效力? 《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第25条规定:“依法设立的公司,由公司登记机关发给《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公司营业执照签发日期为公司成立日期。公司凭公司登记机关核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刻制印章,开立银行账户,申请纳税登记。”由此可见,公司经设立登记的法律效力就是使公司取得法人资格,进而取得从事经营活动的合法身份 解读关于股东会的议事方式和表决程序的规定 第四十四条 股东会的议事方式和表决程序,除本法有规定的外,由公司章程规定。 股东会会议作出修改公司章程、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的决议,以及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的决议,必须经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 一、股东会的议事方式和表决程序由公司章程规定,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这里除了特别决议事项外,对一般事项的表决法律授权给了公司章程,体现了有限责任公司的人合性和自治性。股东会的议事方式和表决程序是股东会行使权力的具体途径。由于有限责任公司的人合性质,各个不同的公司往往有不同的做法,法律为保障各方面的合法权益,也有一定的法定要求。 议事方式是指公司以什么方式就公司的重大问题进行讨论并作出决议。表决程序是指公司的股东会如何表决和表决时需要多少股东赞成,才能通过某一特定的决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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