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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办理公司合并时资产转移手续?

分类:法规解读    时间:(2016-05-05 16:10)    点击:125

 如何办理公司合并时资产转移手续?

  公司合并,其资产应按下列规定办理转移手续:

  一、在同一主管部门内部并转,或者在不同主管部门之间并转,公司的资产经国有资产管理部门会同财政部门审核后计价转移;

  二、合并方和并入方的主管部门属不同预算级别的,或者属不同地区之间的公司合并,其资产的有偿转让和行政划拨,均需由双方主管部门提出意见,经同级国有资产管是部门会同财政部门审核后,报双方人民政府审核批准;

  三、全民所有制公司的资产并入非全民所有制公司,一律实行有偿转让。全民所有制公司的资产应进行重新评估,评估方法由清算组织报国有资产管理部门确定,评估结果报国有资产管理部门审定。债权债务和其他资金,委托会计师事务所或者审计事务所验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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