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购不良资产时如何进行资料审查? |
分类:法规解读 时间:(2016-05-05 16:11) 点击:200 |
收购不良资产时如何进行资料审查? 所审查的资料,是指证明债权债务关系或资产所有权的有关法律文书,包括: 1、一般贷款类资产,如借款合同、担保合同、证明担保或抵押权利存在的其它法律文书等。 2、以物抵贷类资产。如抵贷协议或法院判决书、调解书、仲裁书、以物抵贷资产清单等。 3、涉诉贷款及相应法律文件,如起诉状、上诉状、撤诉申请书、财产保全申请书、支付令申请书以及破产还贷申请书、判决书、调解书和申请执行书、执行证明等相关法律文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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